花县交通发展的历史回顾
历史上的花县,曾有“省城之屏障,南北之咽喉”的称誉,从这一说法即可看出,花县在广东乃至华南地区的交通地理位置至关重要。自建县以来,花县官府、民间对交通建设均有投入,并取得一定的发展。但从交通带动经济发展的前瞻性效应看,由于长期受到以农业为主导的经济发展水平制约,花县交通长期拘泥于农村交通格局,没有发挥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花县也没有把南北交通要道的地理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花县解放以后,县委、县政府在大力巩固政权、发展工农业生产的同时,把交通设施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加强建设,开始着眼社会发展需求有计划地安排财政投入,相继建设一批路桥工程,花县公路路网开始逐步形成。20世纪90年代初,花县兴起大办公路高潮,农村道路格局开始改变,也带来了花县经济结构从以农业为主向以工业为主的转变,发展模式从农村建设为主向以现代城市建设为主的模式转变。
采写:花都区档案局 董明盛
一、官商合办,构建花县简易路网
花县置县前,分属南海、番禺,交通极不发达,境内道路均为羊肠小道,乡民交通运输多以户扛手提,少以木制独轮小车,富户官宦多乘二人抬兜或轿出行。1686年花县建县后,为便于通驿,以县城花城为中心,先后建成四条陆路驿道,其中,县城东路经龙腾铺至从化县界,长约60里,南路经坪山铺、大塘铺至番禺界,长约32里,西路经石湖铺至南海县界,长约60里,北路经大莲铺至清远县界,长约30里。这些驿道均为沙土路,可以驰马,各道途中设驿铺,又称驿递路。1840年,县令包锦灿重修北向驿道中梯面深山段,以条石铺之,成360余级,远望有云梯之势,后谓之“百步梯”。此后至20世纪20年代初,花县道路状况没有大的变化。
20世纪20年代后,花县开始提议修建省城广州至花县公路。据1926年2月25日《广州民国日报》记载,花县农民协会第二次代表大会于24日致电广东省国民政府,“前阅报载,政府拟于最短期间,筑成由省市直至花县之马路。此路筑成,于我农民利益不少,农产品得以直接运输省市,不必经粤汉铁路之厘金抽剥。见至今已月余,且经省务会议通过,尚未见有筑路事实。特一致议决,请我政府诸公,早日实行建筑,以利交通。”1928年,花县邑绅罗柳阶、胡羲图、谭哲卿等倡议在县内民间集资修公路,并组建了花县筑路委员会。而在这一年,由广东省建设厅主持成立“南番花筑路委员会”,以官商合办形式,开始筹建广(州)花(县)公路。该公路南起广州流花桥畔,北至花县白膳塘。1929年,花县筑路委员会开始筹建花新公路,路线分花城经两龙、坪山到龙口和经横潭到新民埠两段,通过路基占用土地折价入股、筑路民工折现金入股和征集现金股的办法,筹集筑路资金。这两段公路均于次年建成。从此,自县城南下广州,可以或至新街火车站转乘火车,或经广花公路直至广州,第一次实现了花县和广州的公路连接,也实现了花县公路铁路互通和客货运输衔接。广花、花新公路建成后,邑人江玉琼、徐盘三在花县组设安行行车公司,经营花城至新民埠公共汽车运输;随后,周棠(番禺县人)等在广州设立的合群行车公司,也开始经营广州至花城公共汽车运输。但因安行公司认为花县境内龙口至花城路段的经营权已纳入花新线范围,不同意广花线公共汽车驶至花城,因此,合群公司在花县的经营范围只能到达龙口。一年后,合群公司要求延伸营运线路,经协商,双方同意广花线的公共客车从龙口延伸5公里到达坪山为止。
1931年,时任广东省政府主席陈济棠为实现孙中山提出的“道路者,文明之母也、财富之脉也,非大修道路不为功”的思想,制定了《广东三年施政计划》。这个计划提出了全省道路建设的任务。花县境内就有禅(佛山)炭(炭步)公路和三(三水)花(花县)公路。禅炭公路从佛山、大沥、松岗、官窑至花县炭步,在花县境内约8公里。但这条公路建成后没有修建南海官窑大桥,炭步仅可通车至南海县逢涌。同期,三花公路中的新街经黄岐至炭步五和一段建成,长约20公里,线路中横跨巴江的五和大桥架构建成但未能通车。1933年,清远人崔广秀采取花新公路同样的筹集资金的办法,修筑清远石角经赤坭到军田的清花石军公路,次年通车以后,崔广秀牵头成立闻建安行车公司,经营该线路的客货运输。1935年,大桥基本建成,桥长约200米,但仍未通车。同年,该线炭步至大涡段建成,因范湖桥没有建成,致使花县与三水县的公路未能衔接通车。1937前后,花县还相继建成了国泰墟至炭步墟的国炭段公路,清(远)花(县)公路从清远石角墟至花县军田段,从新民埠至长岗段、坪山至石角路段先后筑成。抗日战争爆发前夕,花县公路共有9条,计有广花线(广州—花城)、禅炭(佛山—炭步)、三花线(新街—三水)、国炭线(国泰—炭步)、清花石军(清远石角—花县军田)、新龙线(新街—龙口)、新长线(新街—长岗)、坪太线(坪山—太平场)、花芙线(花城—芙蓉嶂),线路总长128.1公里。这些路全属沙土结构,路面不平,雨后到处坑洼。
1938年,广花等主干公路被日本飞机轰炸破坏。广州失守后,花县政府动员各地村民把县内各条公路加以掘毁,使路面不能通车,以阻遏日军进犯。于1935年建成但尚未通车的五和桥也被炸毁,由于只在桥北端放炸药爆破,北端桥面下坠江中,南端桥面仍架于桥墩之上。1939年初,花县南部被日军占领,国民党守军为抗击日军北进,还一度拆毁百步梯部分条石和县城城墙修作防御工事。花县沦陷期间,日伪政权为便于组织运输,于1942年修复广花公路,广州至花县两龙路段恢复行车。
抗战胜利后,新龙线及坪太线经过修复通车,仍由合群公司经营广州至坪山客货运输。至解放前夕,县内公路比较完整的实际只有28.5公里,其他线路在战乱中多有毁坏、未有修复。而有公共汽车行驶的只有花城至新街车站一段,里程约为8.5公里。
从花县置县的1686年到1949年的260多年里,花县道路由村民活动自然形成的羊肠小道发展到为数不多的几条沙土路组成的路网,说明封建时期花县还是注重民生改善。但由于整体经济水平所限和长期战乱所致,花县路网建设发展极其缓慢。
二、政府主导,花县路网提质发展
花县解放以后,花县县委、县政府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把交通设施建设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加强政府资金投入,花县公路建设得到较快发展,总体是五十年代筑路,六十年代改建加宽,七十年代逐步完善,八十年代提质,九十年代大办。
1950年,花县开始开展道路建设,主要是修复损毁公路。到1953年,全县陆续修复了新街至龙口、新街至长岗、坪山至石角的旧公路,共计长度约31公里。1951年,为适应国家战备需要,由国家投资修建了新华至岐山西的公路,将独秀岭、丫髻岭一带与新华相连,也与广花公路、京汉铁路相连。这条公路的建成,既保障了国防运输的需要,也方便了花县中西部地区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这条公路长9公里,是解放后花县境内第一条新修公路。
随着政权日渐稳定和经济恢复,花县县委逐渐认识到道路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开始把公路建设和农田水利建设作为全县发展的宏观战略来实施。在1955年农业合作化时期,花县实行公路建设和水利建设并举,大力发动全县干部群众,以民工建勤的形式,掀起了公路建设的高潮。为了总体部署公路建设,花县制定了《1956年至1967年交通规划》,该规划提出,要坚决贯彻“困地制宜、就地取材、经济适用”和“先普及、后提高”的方针,进行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公路建设,力争在1962年前建成花县地方公路网。该《规划》提出,按照花县地理特点和当时花县经济发展水平,至少“须有159公里的道路网才能消灭交通运输上的死角”。为此该规划分三个时间阶段明确了公路建设任务。从1956年至1957年修建狮新(狮岭至新华)公路、花清公路(狮岭至清远银盏坳)、修复平回公路、加宽旗新公路(新华到旗岭),同时要对各乡的乡道、村道进行改造;从1957年至962年主要修复禅炭公路、改造新街车站路段,全县碎石路面要达到10%至15%;1962年至1967年则主要修建新华至江村、花城至梯面、赤坭至白坭公路,全县碎石路面要达到20%至25%。而1958年4月花县制定的《花县五年远景规划》提出,要在三年内将公路里程由71公里增加到303公里(含省道、县道、乡道),构建起花县城乡网络,达到县道与省道通,县内乡乡、社社相通。从以上规划可以看出,花县县委县政府开始把交通建设作为发展经济的重要措施来实施,这也直接促进了花县交通建设的较快发展。随着规划的提出和落实,花县公路里程随之持续增加。到五十年代末,花县先后修筑了国道广江线(广州至湖南江华,该线后为107国道)的新华至国泰段31.3公里,修复了两龙至花城路段6公里,延展原有线路石角至太平场、长岗至芙蓉峰、四角围至炭步、炭步至大涡等线,共计35.4公里,另对部分乡道进行拓宽、夯实。
进入六十年代以后,花县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交通路网建设对发展经济的重要性,1960年2月,花县县委、县人委联合发出通知,下达当年修建公路的任务。通知指出,“由于公路建设不够普及,致使不少地区的运输物资都靠人力解决,占用不少劳动力,直接影响工农业的发展,必须深刻认识到修筑公路、便利交通是解放劳动力,发展工农业生产的重要环节之一,应认真把公路修建工作与工农业生产紧密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实现工农业生产的更大跃进”。随着县委对公路建设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花县公路建设的力度也进一步加大。六十年代初,原广花线经花县延长到从化鳌头,花县境内从白膳塘到五联,全长29.2公里(该线为现106国道)。1965年,花县继续以民工建勤的形式,组织花山公社、梯面林场的青壮劳动力,修筑花城至五联、大埔岭至横坑公路,长约19公里。随后二年,花县又对坪中、新龙、新花(新华至芙蓉嶂路段),杨赤(杨屋至狮岭路段)、四大(四角围至炭步大涡路段)、广江(毕村至赤坭路段)、鹤牛(白膳塘至花城路段)等七条省养公路支线进行改扩建。花县在改善省养公路状况的同时,花县地方养护公路建设也得到一定发展,六十年代以后,相继修筑了芙蓉嶂至花城、狮岭至赤坭、两龙至合成、大涡至文岗、炭步至五和、横坑至单竹坝、允塘支线公路。七十年代后,花县对公路网络进一步完善。经过这一时期的改扩建和新建,花县基本形成了以县城新华镇为中心、干、支线相互搭配、连接的公路网络,基本实现了社社相联、队队相通。据花县公路运输管理局《1976年地方公路年终总结》载,到1976年底,全县10个公社(镇、场)全部通了公路,186个大队中185个、1889个生产队中1739个通了汽车,地方公路达到114条369公里。
这个时期的公路里程虽然增加较快,但路面主要是以泥土路面为主,通行能力较弱。一直到六十年代中后期,花县公路才开始铺设水泥、沥青路面。1965年,花县修筑广江线新华路段时,第一次在路面铺洒沥青。1972年,又由驻岐山部队投资,在广江线将军潭路段铺设2公里沥青路面。随后,花县又以民工建 勤的形式,采取由公路所在公社和大队负责路基建设,改建新龙线,铺设沥青路面5.4公里。鹤牛线白膳塘至花城路段12公里,坪中线坪山至华侨农场段12公里及部分新街线也在这一时期铺设沥青路面。1976年,花县县委为了整体改善公路交通状况,发出《关于我县油路建设问题的通知》,要求实现社社通油路。《通知》提出,在1976年冬开始开展为期一年的油路建设大会战,确保完成坪中线(花东石角到太平场)13.7公里、鹤牛线(两龙至射击场)5.7公里、广江线(新华至赤坭)14.5公里、四大线(四角围至炭步)5.5公里、新华线(新华至军田)16公里的油路铺设工程。《通知》还按里程数、备料种类、数量将以上工程任务下达到各公社。为了确保任务完成,县委成立了油路工程总指挥部,各公社也成立了工程指挥部,统一对工程建设的领导。而在当时,花县修筑公路的主要方式是民工建勤,造成一些农村劳动力的分散,引起了部分群众的不同意见,认为这也民工建勤,那也民工建勤,影响了农业生产,有的甚至还认为,修路有国家,我们不搞,国家迟早也要搞,何必自讨苦吃。针对群众中的不同意见,各公社干部一方面大力宣传县委“以路支农、以路促农、农路结合、全面发展”的指导思想、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一方面率先垂范,在工地上既当战斗员又当指挥员。广大参建群众在各级干部的带动下,热情高涨,掀起了一个筑路高潮。同时,各公社还将筑路任务作为农田水利建设任务采取“大包干”的办法层层包分,层层落实,保证了修路任务的落实。
在经历这次思想发动,全县干部群众的认识进一步统一。1977年,由广州公路局负责修筑的坪中线华侨农场至从化太平场全部铺设沥青,全长11.6公里,这条花县东部干线全线路面开始成为全沥青路面。同年,为保障岐山驻军军事交通便利,开始为广江县花县境内新华以西路段铺设沥青,分为三段推进,新华至发电厂段,发电厂至四角围段、四角围至国泰段,全长11.6公里,工程于1978年完工。到此,纵贯花县东西的两大干线坪中线和广江全部为沥青路面,有效改善了花县干线交通条件。同时,花县境内其他支线铺设沥青也相继完成,使得花县成为全省率先实现社社通沥青路、村村通公路的县。
而花县的第一条水泥路面是在1969年建成。当时,鹤牛线南门路段约0.3公里是低洼路段,每遇大雨,这一段形成积水,致使车辆难以通过。1969年花县公路部门在此路段加高路基,并铺上水泥路面。这段0.3公里路面成为花县历史上第一段水泥路面。此后,又在鹤牛线坪山圩和大埔岭的两个上下坡路段修筑水泥路面1.25公里,在坪中线的九湖路段修筑0.3公里、新花线的旗岭镇路段修筑0.6公里、广江线的新华镇路段修筑1公里,新龙线的横潭路段修筑0.7公里。这总计4.15公里水泥路段就是花县1970年前后仅有的水泥路面。
进入八十年代,花县公路建设迎来了一个较快发展时期。这一时期,随着花县经济实力的提高,花县在新建公路和原有公路扩建方面的投入和力度明显加大,也取得了明显进展,公路里程大幅增加,公路路面基本上是水泥路面和沥青路面。1980年修筑杨赤线和新华线,共计长度12.5公里,全部为泥结石灰路基,沥青路面,通行能力大为提高。同年还对四大线(四角围至炭步大涡)四角围至炭步段4.7公里进行改造,主要是完成路面沥青铺设。1984年,花县对赤坭至国泰(广江线)段进行大修。该路段由于地处赤坭陶土出产地,大量运输陶土车辆严重超载,导致该路段路面损毁严重。在这次大修中,将原有路基的泥结石灰底层全部改为水泥石粉路基,大大提高了道路的承载能力,确保了这条当时广东境内南北主干通道的畅通。随后在1985年修筑大丹线(大埔岭至市总工会疗养院)时,使用石粉拌水泥为底,沥青为面,道路路基强度和路面通行条件明显改善。
针对花县路网基本建成、但路况较差的情况,1987年4月,花县交通局制定了《花县公路三年建设规划》,对全县境内的省养公路提出,争取三年内实现公路“四化”:路面黑色化、桥面永久化、养护机械化或半机械化、管理科学化。对地方公路也要加快建设,重点是进一步打通断头路,解决边远地区的交通困难,在车辆流量较大的公路进行改造,提高道路等级、将尚未达到等级要求的逐步达到等级标准、绿化县镇公路网,村镇公路要形成以镇为中心的放射线性公路网。从规划内容看出,这个时期花县公路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提升路面等级,改善路面状况。为了保证任务落实,针对公路建设所需经费问题,花县公路部门提出,省养公路建设经费争取上级调拨,不足部分由公路沿线村、镇适当承担。地方公路坚持“民办公路、民工建勤”的方针,以规划为任务总领,镇、村负责土地供应、并组织群众完成路基土方,公路部门负责构筑桥涵和路面。在随后几年里,花县公路部门基本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公路养护,保证公路的良好率,新建公路较少,因此花县公路路窄、线弯的不足没有得到根本改变,难以满足越来越繁重的交通需求。
三、 大办公路,构建城市交通格局
进入九十年代,花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对公路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花县人大代表在第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专门提出议案,要求加强公路建设、改善全县交通状况,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也多次现场调查了解全县公路状况,推动全县公路建设。为落实人大建议和县委领导要求,花县交通部门根据县、镇、村的财力情况,制定了《1990-1992年道路建设三年规划》,该规划分三年安排了公路建设任务。其中1990年为八项工程,包括开通角车公路(梯面西坑至清远林场)、改造现有新花线、杨赤线、广清公路、平山线等部分路段;1991年为七项工程,包括改造赤坭国泰至珊瑚村线路、新花线,完善东部郊区道路等;1992年为二项工程,包括全面改造大涡至炭步公路和广江线农新桥至九塘段。该规划提出以后,花县交通部门打破传统资金筹措模式,向上积极争取支持,向下主动作好协调,通过发动沿线群众、单位出一点,同时争取银行贷一点、县镇财政拨一点、省市部门补一点的办法,较好地解决了公路建设资金筹措问题,保证了规划任务的落实。
由于当时还没有形成公路建设资金筹措完善机制,主要是靠公路部门多方争取,没有可靠的资金来源,也就不能完全按照发展需要规划公路建设,导致全县公路建设水平始终没有大的跨越。在1987年和1990年公路建设规划中,更多的还是对现有公路进行适当改造,主要是截弯取直、路面加固加宽、铺设沥清水泥等,并没有着眼花县经济发展的长远需要对全县公路格局进行全面、整体规划,导致花县路网建设没有到得真正重视,没有把交通建设和改善投资环境、推动经济发展结合起来。
九十年代后,随着新一轮改革开放浪潮的兴起,花县乡镇企业、“三来一补”企业、合资合作企业发展迅速,全县公路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显得更加不适应。全县9个镇1个林场,只有2个镇通水泥路,省养、县养公路水泥路面不足50公里,县境内的沥青路和沙土路,虽然已是镇村相通,但大多不是等级公路,弯多、路窄,路况差,大型车辆难以通过,影响了物资运输,也影响了外商投资积极性。同时,花县公路建设与周边地区发展差距也越来越大,1990年,花县仅投资503万元用于公路建设,而同属广州的番禺县自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十年来投资8亿元建桥修路,实现全县主干线路面水泥、沥青化,基本形成四通八达、内外接连的交通网络。增城县从1986年开始,踏踏实实抓公路改造,裁弯取直、拓宽路面,全县15个镇,有14个通上水泥路。这些都让花县的干部群众开始认识到,交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官,路通才能财通。1991年,中共花县县委、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大办公路交通的决定》,随后,还相继制定了《关于加快花县交通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以及《花县“八五”公路交通建设总体规划及今明两年实施计划方案》。提出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全县公路上等级,建设环县、环镇公路网,使公路交通建设适应全县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这些文件,不仅体现了花县县委、县政府大办公路的决心,也体现了花县县委、县政府对交通建设重要性认识的转变。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县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至1993年10月13日,即花县撤县建市挂牌之日,总投资5亿多元、贯穿全县东西的120公里主干道扩建工程完工,同时,从主干道辐射到镇的乡道、县道也相继完成,形成内外接连、四通八达的公路交通网。经过这一阶段的大办公路以后,花县公路开始呈现城市道路格局,为九十年代以后花县交通飞速发展奠定了的基础。同时也拉开了花县城区架构,为花县经济发展构建了空前巨大的区域空间。
四、 衔接铁路水路,花县路网逐步完善
铁路方面,1900年,清朝铁路督办盛宣怀与美国合兴公司签订合约,筹建粤汉铁路,工期三年。后因股权之争,工程停工。1906年,粤汉铁路工程改由商办,清政府组织成立商办广东粤汉铁路有限总公司,总务建路之事。同年8月,工程复建。1907年6月,铁路由广州通至江村。1908年2月,铁路通车至新街站,同年3月,继续向北延伸到三华、大迳桥站,4月,进至军田站,8月,再过花县境进入清远银盏坳。到1916年,粤汉铁路全线通车。1930年,广(州)花(城)及花(城)新(街)公路建成后,花县实现了铁路与县城公路互通。抗日战争爆发后,新街火车站被日军盘踞,不作民间运输。粤汉铁路通车以后,对推动花县经济起到了一定促进作用,但当时花县地方交通不发达,鲜见机动车等交通工具,货物运输主要以肩挑手提为主,不能和铁路形成有效联运,所以粤汉铁路对花县地方经济的推动作用有限。花县解放以后,随着公路建设的大力推进和花县地方运输条件明显改善,铁路运输对花县货物集散作用开始发挥较大作用。花县农副产品、工业产品均能较快通过公路集中到铁路转运全国各地,全国各地物资也能通过铁路运到花县,再通过花县公路运输运往全县城乡各地。随着铁路运输业务的不断扩展,1975年在花县军田站以北增设花赤站,后又因衡广复线建设取消。20世纪80年代后,铁路部门根据花县客货流量情况,将花县新街火车站设为四等站,并配设一个三等机务段。1993年,花县撤县改市,1995年,自1908年粤汉铁路通车至花县、沿用了87年的新街火车站更名为花都火车站,1999年再更名为广州北站。
水上运输方面。花县主要河道有流溪河和巴江(白坭河)。流溪河源于从化桂峰顶,在花县东部入境,经北兴镇杨荷、石角、李溪流向广州。抗日战争前,虽然河道日渐积沙淤浅,10多吨木帆船尚可扒沙通过,运输能力有限,一般只作短途运输,但客货运输较为兴盛。抗战期间,河道被日军封锁,不通航。花县解放以后,流溪河因堵水灌溉,船只已难航行。1970年,流溪河拦河坝建成后,再无船只通航。
巴江源于清远县马头岭,流经赤坭、炭步、新华,县内流程约28公里。航道较长,是花县境内主要航运水道。花县解放以前,河中横水渡(渡河的小船)较多,船户借此谋生,也方便行旅。沿江两岸设有简陋渡口,供横水渡停泊,主要有:白坭墟1处,赤坭墟3处,炭步墟1处,步云阁1处,石湖1处,荷塘1处,五和2处。座落在巴江河畔的五和墟,“每逢墟集,河上船舟楫往来,帆影波光,辉映成趣”。日军进占花县后,巴江下游被日军拦江封锁,商船无法通航,交通受阻。1955年,广东省航运管理部门组织对河道进行整治,炸除暗礁、拓宽河道,疏浚河床,并沿岸设置航标,以利船舶通行。江内河水受潮汐影响,因此过往船只也是按潮汐时间来航行。县水运公司成立后,接管了巴江河的沿河渡口经营。这段时期,巴江航行船只吨位小,运力不足,年货运量到1956年也仅7万吨。1968年,炭步镇渡口建成汽车渡口,由广东省公路局安排机动船在此摆渡行人、货物和车辆。1972年,公路四大线炭步大桥通车,炭步渡口停运。1992年4月,花县与上级交通部门合作,投资4000余万元对巴江河部分河段按四级航道标准进行清淤整治和裁弯取直,使巴江河的赤坭段通航能力从不足300吨级船提高到500吨级船,炭步河段提高到100吨级船。1993年,花县在海关的支持下,在巴江河下游位于新华镇马溪河段开辟花都港,新建码头2公里,可停泊1000吨级船舶,由花都港经公路连接花县路网,使港口成为花都水运枢纽,年货运量超过100万吨。
通过对建县到20世纪90年代花县交通发展历史的回顾,也是对这个时期花县经济发展水平的一次检视。交通从来都是和经济发展水平息息相关,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自建县伊始到全国解放,花县长期处于封建农耕社会,人民生活水平低下,人口流动和物资流动率低,对交通需求不大。反过来,低下的经济水平又导致交通投入不足,长期以来的花县路网主要以人民生活中自然形成土埂路为主。即使有所投入,也是出于保证官府需要,没有从民生角度去筹划交通建设。解放以后,花县县委、县政府开始把交通建设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全县地理特点、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来规划路网建设,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尤其是经过20世纪90年代初大办公路以后,县委、县政府和全县干部群众对公路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升,花县交通建设开始进入发展快车道,全县交通格局开始发生根本性改变。随着花县撤县设市、撤市改区,花都交通逐步实现了从以农村交通为主要特征向以城市交通为主要特征的改变,极大地提高了人流、物流的便利性。正是得益于这种改变,花都经济发展脉络更加畅通。现在,花都正着手打造以白云国际机场和广州北站为节点的现代交通枢纽体系,充分体现了花都区委区政府在国家视野下提升交通格局、建立适应产业布局、推动花都经济发展的工作思路。随着花都交通建设水平的不断提升,花都经济也必将迎来新的腾飞。
资料来源:
1、花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花县志》,广东人民出版社1995年10月出版。
2、花县交通局编纂组1991年9月编:《花县交通志》。
3、花县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花县文史》第四辑、第六辑、第十辑。
4、 中共广州市委党史研究室《广州改革开放实录(第一辑)》。
5、花县新华镇志编纂办公室1989年编:《新华镇志》。
6、中共花都区委党史研究室2015年编《花县抗战史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