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和“放管服”改革专项清理工作,我办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并提出初步清理意见(含保留、修改、废止,详见附件),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17年11月2日至2017年11月13日
二、提交意见方式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hdqfzb2016@126.com。
(二)书面信函:邮寄至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地址及邮政编码: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89号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510800。
社会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含保留、修改、废止)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