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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关于申报2016年花都区专利资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01 08:54     【 字体:   】

  花科工信字[2016]35号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驱动创新发展的积极作用,根据《广州市花都区专利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花科工信字〔2016〕34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我局决定开展2016年专利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16年专利资助资金资助对象为2015年度申请的国内专利、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或取得国际检索报告的PCT专利申请,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1、第一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地址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的单位或个人。
  2、代理我区发明专利申请的在广州市注册的代理机构,或者在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备案且营业地在广州的外地专利代理机构的分支机构。
二、资助标准
  1、2015年度国内(包括港澳台)发明专利申请和实审、国外授权发明专利、PCT专利申请的资助:
  (1)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发明专利申请所产生的申请费、实审费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收费标准给予等额资助。对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申请和实审阶段各增加资助1000元/件。
  (2)国外发明专利授权后,其中获得美国、欧盟、日本专利的,单位及个人各资助10000元/件/国,其他国家的资助5000元/件/国。每项发明最多资助3个国家。
  (3)提交PCT专利申请取得国际检索报告后,单位资助5000元/件,个人资助2500元/件。
  2、专利申请大户的奖励资助
  2015年度国内(包括港澳台)专利申请量20件以上(含20件),或发明专利申请量10件以上(含10件),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性资助:
  (1)发明专利:单位资助1500元/件,个人资助800元/件。
  (2)实用新型专利:单位资助600元/件,个人资助500元/件。
  (3)外观设计专利:单位资助500元/件,个人资助400元/件。
  3、专利代理机构的奖励资助
  2015年度代理我区发明专利申请的,资助500元/件。
  4、资助时间说明
  (1)发明专利申请:以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上申请日为准。
  (2)发明专利实审: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日为准。
  (3)国外发明专利:以专利证书上的授权公告日为准。
(4)PCT:以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上的国际申请日为准。
三、提交材料
(一)国内发明专利
  1、《2016年度花都区发明专利资助申请表》(附件1)。
  2、《2016年度花都区发明专利资助申请清单》(附件2)。
  3、发明专利申请请求书前两页。
  4、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需原件核对)。
  5、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复印件(需原件核对或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6、发生代理费的,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副本)复印件(代理机构公章)。
  7、申报人为单位的,提供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申报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需原件核对),本人亲笔签名。
  8、专利申请人为两人或以上的,第一专利申请人作为资助申请人,提供与其他专利申请人共同签署的申报同意书。
  9、专利申请人委托他人或专利代理机构代为申报专利资助的,必须签署委托申报授权书(单位盖公章,个人亲笔签名并按指纹,并写上联系电话)。
  10、银行账户确认表(单位盖公章,个人亲笔签名并按指纹)(附件5)。
(二)国外专利
  1、《2016年度花都区发明专利资助申请表》(附件1)。
  2、国外发明专利的受理国家或地区专利局发出的专利证书和授权公告扉页(及中文译本)。
  3、申报人为单位的,提供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申报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需原件核对),本人亲笔签名。
  4、专利权人为两人或以上的,第一专利权人作为资助申请人,提供与其他专利权人共同签署的申报同意书。
  5、专利权人委托他人或专利代理机构代为申报专利资助,必须签署委托申报授权书(单位盖公章,个人亲笔签名并按指纹,并写上联系电话)。
  6、银行账户确认表(单位盖公章,个人亲笔签名并按指纹)(附件5)。
  (三)PCT国际专利
1、《2016年度花都区发明专利资助申请表》(附件1)。
2、PCT请求书复印件。
  3、PCT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复印件(需原件核对)。
  4、PCT国际检索报告复印件(需原件核对)。
  5、关于缴纳规定费用的通知书(需原件核对)。
  6、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复印件(PCT国际阶段费用,原件核对或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7、申报人为单位的,提供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申报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需原件核对),本人亲笔签名。
  8、专利申请人为两人或以上的,第一专利申请人作为资助申请人,提供与其他专利申请人共同签署的申报同意书。
  9、专利申请人委托他人或专利代理机构代为申报专利资助,必须签署委托申报授权书(单位盖公章,个人亲笔签名并按指纹,写上联系电话)。
  10、银行账户确认表(单位盖公章,个人亲笔签名并按指纹)(附件5)。
(四)专利申请大户

  1、《2016年度花都区专利申请大户资助申请表》(附件3)。
  2、《2016年度花都区专利申请大户资助申请清单》(附件4)。
  3、专利申请请求书首页。

  4、专利受理通知书复印件(需原件核对)。
  5、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复印件(原件核对或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6、申报人为单位的,提供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申报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需原件核对),本人亲笔签名。
  7、专利申请人为两人或以上的,第一专利申请人作为资助申请人,提供其他专利申请人共同签署的申报同意书。
  8、专利申请人委托他人或专利代理服务机构代为申报专利资助,必须签署委托申报授权书(单位盖公章,个人亲笔签名并按指纹,写上联系电话)。
  9、银行账户确认表(单位盖公章,个人亲笔签名并按指纹)(附件5)。
  (五)专利代理机构
  1、《2016年度花都区发明专利资助申请表》(附件1)。

  2、《2016年度花都区发明专利资助申请清单》(附件2)。
  3、发明专利申请请求书前两页。
  4、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5、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复印件(代理机构公章)。
  6、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副本)复印件。(代理机构公章)。
  7、注册地址在广州市的外地专利代理机构分支机构,申请代理发明专利申请资助时,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8、银行账户确认表(单位盖公章,个人亲笔签名并按指纹)(附件5)。
五、有关要求
  1、申报材料需按上述所列顺序整理成册(注意:按每件专利的顺序来排列),一式一份,其中银行账户确认表一式两份。
  2、申请表的填写应清楚整洁,确保填写内容及提供资料真实完整无误。
  3、申报截止日期:2016年10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4、申报材料受理地址:花都区天贵路88号A座科技大楼3楼318室(即区科工信局旧办公大楼)。

广州市花都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知识产权局) 
 2016年 8月 30日
 
(知识产权科联系人:何平     联系电话:36998916
申报材料受理人:梁丽君     联系电话:36998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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