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项目】关于征集2016年广州市花都区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街镇(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扎实推进我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区工作,促进专利技术的实施和产业化,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根据《广州市花都区专利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决定开展2016年广州市花都区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原则
1、突出资金后补助原则。鼓励和支持企业按市场需求先行投入资金开展专利技术产业化活动,按照面向结果、绩效导向、效率优先的方针进行审核立项,择优对已产生显著经济效益专利技术的实施给予支持。
2、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先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健康、新材料与高端制造、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产业的专利技术产业化。
二、申报单位条件
1、在广州市花都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有健全的知识产权和财务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内实现盈利和未发生专利侵权假冒行为;
3、每个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
三、申报项目条件
1、项目关键技术涉及的专利,应是授权并且维持有效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无相关知识产权纠纷;
2、项目所涉专利应以项目申报单位为现有专利权人;申报单位与现有专利权人不一致的,必须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专利权人实施许可证明;
3、项目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其技术水平在相关产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4、项目在花都区实施,2014年和2015年两年的销售总收入在1000万元(含1000万)以上;
5、项目未获得过省、市、区专利的实施和产业化资金支持;
6、在同等条件下,在2014年和2015年对利用专利权质押获得金融机构贷款或投保专利保险的企事业单位优先扶持。
四、经费支持方式和额度
采取事后补助方式,每个项目扶持经费15-20万元。
五、申报材料和要求
1、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按顺序用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所有纸质申报材料需按规定的顺序装订,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每份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材料一式二份,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须为PDF格式),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1224093407@qq.com)。
2、申报所需提交材料:
(1)《广州市花都区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2)关键技术涉及的专利证书和专利说明书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关键技术涉及的专利登记簿副本或最新交纳年费发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与项目相关的销售收入情况清单(见附件2),并提供销售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4、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申报单位与现有专利权人不一致的,必须提供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专利权转让/许可合同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如有专利权质押融资或专利保险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六、申报程序
采用“企事业单位申报→街镇(管委会)审核推荐→区科工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评审认定”的方式进行。
七、申报截止时间
2016年10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八、其他要求
1、各街镇(管委会)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仔细审核申报材料,保证项目组织质量和项目水平;
2、加强专利产业化项目申报的组织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申报2016年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不予受理:
(1)截至2015年底,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有各级专利产业化项目应结未结且未提出验收申请的;
(2)曾经实施的各级专利产业化项目,有执行情况不好造成不良影响的、强制中止和撤消项目、验收不合格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3)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申报、立项、实施、验收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3、为方便企业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中国广州(皮革皮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现已开通免费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业务。企业可向该中心提交办理申请(地址:花都区狮岭镇阳光南路6号,电话:36978622)。
附件:
1、广州市花都区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申报书;
2、销售收入情况清单。
广州市花都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6年9月19日
(知识产权科联系人:花婷婷,联系电话:36998916 材料受理人:梁丽君,联系电话:36998792 邮箱:1224093407@qq.com)
申报材料受理地址:花都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旧办公大楼3楼318室(即新华街天贵路88号A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