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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州市花都区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30 11:15     【 字体:   】

  广州市花都区国家税务局

 

  2017年1月

  

  引 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要求,由广州市花都区国家税务局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广州市花都区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portal.gd-n-tax.gov.cn/pub/003025/dq_51463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花都区国家税务局办公室(联系人:朱颖;联系电话:020-86891893)。

  

  一 概 述

  

  2016年,广州市花都区国家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国税局、广州市国税局以及市、区的要求和部署,在总结分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夯实工作基础,创新工作形式,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制度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57号)等有关规定要求,按照《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二)持续优化信息公开服务

 

  一是拓宽公开的范围内容。坚持与纳税人利益相关的政策必须公开,保持基本每月定期更新发布税务动态信息外,还定期发布非正常户公告、逾期办理税务登记户公告、欠税公示、培训信息、纳税服务通知等内容。2016年,还增加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内容的“双公示”,每周及时向纳税人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内容,做到有据可依,有据可查。门户网站并结合实际及时发布上级紧急通知、办事指南、惠民信息及监督渠道等内容,确保内容全面、资讯丰富。主动公开基建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透明化。

 

  二是构筑公开的立体网络。发挥好办税服务厅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阵地作用,以服务效能和窗口形象为主要标准,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多媒体触摸屏、公告栏、受理告知单、设立事项办理流程宣传板、宣传资料架、服务意见本等形式,向纳税人公开、宣传税收政策和办税须知。通过召开各种培训、座谈、开设局长信箱、积极拓展公开渠道。打造“互联网+”信息公开平台,在充分利用网站公告、广播电视、报刊等做好信息发布的基础上,积极发挥微博、微信的信息传播作用,努力推进“互联网+税务”信息公开。注重灵活应用文字、图表、动漫等多种形式开展信息公开,让“信息多跑网路、群众少跑马路”。

 

  (三)巩固公开的内部机制。

 

  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原则、范围、形式、内容、时限和运行机制等,切实增强政府信息透明度。规范“拟定内容、部门初审、保密审查、整改完善、实施公开”工作流程;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岗位责任制,认真抓好机关和窗口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学习、效能、文化和队伍作风等方面的建设,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实务培训。积极做好总结统计工作,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信息公开统计指标表》及依申请公开周报表等,并按规定统计、总结、归档和报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做好依申请公开的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公开目录,规范依申请公开对外答复和内部办理机制,按照“限时办结制”、“首接负责制”等原则,对于依申请公开事项,认真办理、答复、反馈、回访,确保在规定时限内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做到群众诉求处理快速化、服务优质化。加强对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后续跟踪,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注重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典型事例、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广州市花都区国家税务局2016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8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人事任免类的信息1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7%,;规划计划类的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18%;属于本单位业务类信息166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8.75%,包括通告公告、工作动态、税收统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内容。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1575条,主要公开了纳税服务接待日公告、非正常户公告、逾期办理税务登记户公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税收宣讲辅导培训信息等。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广州市花都区国家税务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通过政府报刊、区报纸、本单位网站,以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举办税收宣讲会、税企座谈会、税收宣传活动,设立资料索取点、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场所对政务信息进行公开,累计举办税宣活动74场,纳税人培训37场,参加人数达4947人次,在便民服务方面,通过在门户网站开设办事指南、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等栏目,在各办税服务厅提供税收宣传小手册等,让广大纳税人及时获得最新的公开信息。经统计,通过微信向纳税人推送税收资讯63期,发布信息数136条;加强与花都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通过新闻媒体公开的信息为26条。在便民服务方面,除建设好门户网站等多个便民栏目外,还充分发挥微信的服务功能,及时公开重要通知、重点资讯等,并在各办税服务厅提供税收宣传小册子,让广大纳税人及时了解税收政策信息。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广州市花都区国家税务局2016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

  

  四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6年,广州市花都区国家税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 复议、诉讼情况

  

  广州市花都区国家税务局2016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0件。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花都区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内容实用性、信息获取便捷性、工作发展均衡性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对此,花都区国税局将更富有创造性地贯彻落实《条例》、《实施办法》和市国税局、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积极夯实工作基础,大力推进渠道建设,着力为广大纳税人及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的信息服务。一是健全制度体系。根据市国税局和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具体工作规程的要求,进一步巩固优化本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申请受理的工作规程,更新优化文书范本。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与公民密切相关和社会发展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公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重点文件的公开。二是推动渠道建设。积极探索借助微信等新兴媒体力量,将政府信息公开更为大众化、普及化,同时通过创新渠道加强公众对国税部门信息公开的监督和推动。三是抓好业务培训。继续开展多层次培训,引导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推进均衡发展。基层单位第一时间接触纳税人,能够准确把握不同对象的信息需求,对此,责任分解到基层单位,提高实用性、时效性和针对性。

  

  七 说明与附表

  

  (一)本报告的统计范围包括广州市花都国家税务局下属各单位各部门数据;统计情况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二)附表

 

  相关情况统计数据请查看附件《广州市花都区国家税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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