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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27 11:24     【 字体:   】

  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2月3日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由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建设局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投诉举报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单位门户网站http://www.hdcc.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住房和建设局办公室,电话:36897093。

  

  一、概述

 

  2016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为抓手,以严肃工作纪律、增强执行力为保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行阳光行政、加强廉政建设、提高服务效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切实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16年,我局政务公开的主要做法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务公开制度

 

  政务公开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局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门下发有关文件,充实和调整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为推行政务公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同时,健全局政务公开制度。我局通过建立完善信访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二)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务公开意识

 

  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广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深刻领会政务公开工作的宗旨与精神;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政务公开会议精神,总结当前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集思广益,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共同研讨解决办法。

 

  (三)信息公开形式丰富,树立阳光行政部门形象

 

  一是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网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将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等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公示。二是推进网上政务公开。我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之一,开设了政务公开、政策法规、花都建设、网上办事、企业服务、业务办公和局长信箱等专栏,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逐一上网发布,为群众查询打开方便之门。三是完善现场接待咨询及电话咨询制度。根据现场接待及电话咨询记录情况,咨询内容多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区住房和建设局收费、公共租赁住房、个人住房货币补贴问题等,为此,我局专门对该类典型、常见的咨询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利用建设网,在网站醒目位置公开,增加群众知晓信息的渠道。

 

  (四)以政务公开为主线,不断深化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以政务公开促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理念的贯彻落实。在全局上下始终把依法办事作为铁律,成为全体工作人员的自觉行为。二是根据区政府的统一要求,认真梳理局机关的服务事项,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把我局的行政服务事项按行政审批、非行政审批和备案等分类,编制查询序号,每项服务事项配以办事指南、办理所需要材料、办理流程图、业务表格填写示例等。三是促进行政行为依法进行,使所有行政行为均处于阳光之下,决不允许“找关系,走后门,用特权”的情况出现。

 

  (五)强化监督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制度落实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抓好外部监督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把企业、群众和社会共同关注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住房保障等信息及时进行发布,自觉、主动接受企业、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我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及监督管理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局2016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1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3条;2.部门文件类(包括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信息4条;3.动态类信息254条;4.行政职权类信息(包括行政审批、执法等)25条;5.财政预决算信息6条; 6.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类信息0条;7.其他信息59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47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104条,新闻发布会公开信息0条,新闻媒体公开信息0条,政府公报公开信息0条。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0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0次,组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0次,发布政策解读稿0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0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0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36条,主要是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3条(88项)、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12条(103项)、行政许可信用信息12条(55项)、行政处罚5条(47项)、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4条(主要为部门的年度预算与决算)。在便民服务上主要是在建设网上制作详细的检索目录编制,方便公众查阅。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16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40件,其中当面申请 36宗,占90%;网上申请1宗,占2.5%;信函申请3宗,占7.5%,其他渠道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95%属于公民个人及企业查询业主单位《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和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备案信息,5%属于公民个人查询房地产预售信息。从申请的对象分析,以公民个人身份提交政府信息申请的有38件,以法人身份提交政府信息申请的有1件,以其他组织身份提交政府信息申请的有1件。

  在已经答复的40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30件,占总数的75%,主要涉及工程建设施工许可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情况等信息。“信息不存在”的10件,占总数的25%。主要是因为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由我局制作,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本局2016年度依申请公开收取的费用(检索费、复制费等)为0元。

  

  五、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局2016年没有发生一起由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执法人员主动公开认识有待加强,单位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公开信息更新有待进一步完善,网上在线受理审批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今后,我们将加大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建设力度,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探索和采取更多的便民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七、说明与附表

 

  (一)说明:附表中的主动公开信息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统计范围包含下属的事业单位。

 

  (二)附表

 

  附表1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351

其中:1.组织机构

3

    2.部门文件

4

    3. 动态类信息

254

4. 行政职权类信息

25

5. 财政预决算信息

6

6.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类信息

0

7. 其他信息

59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数量

申请总数

40

其中:1.网上申请数

1

2.信函申请数

3

3.当面申请数

36

4.传真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40

其中:1.同意公开

29

2.同意部分公开

1

3.不同意公开

0

4.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0

5.非本机关或信息不存在

10

6.与生产生活科研需要无关

0

7.申请内容不明确

0

8.其他

0

   

  附表3 申诉情况统计表         单位:件

  

指标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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