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要求,由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rsj.huadu.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兰花路1号,邮编:510800,电话:36891992。
一 概 述
2016年以来,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积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
(一)加强宣传,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
利用标语、宣传栏和会议培训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机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选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同时,通过各种交流活动,交流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二)加强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根据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方法步骤、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把具体任务分解到工作人员;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所属各单位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落实了具体工作人员,形成了统一领导、统一步调、统一运作的“三统一”工作体制,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加强管理,规范信息发布工作。
我局制定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运行管理、内容保障、应急处置等制度,并严格贯彻实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工作正常运转。
(四)突出重点,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突出内容、形式、时间和效果等重点,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两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
一是丰富公开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研究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对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获取方式、监督保障等做出了明确要求,对政务公开的范围、事项、制度等作了进一步明确,并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业务部门的职能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向社会公开,让群众详尽了解各项业务的办理程序、依据和标准,方便了群众办理,提高了行政效能。同时把人社局行使行政职权办理的事项向社会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提高了人社政务信息的透明度。
二是限定公开时间。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特别是规定了办事时限,各经办机构、部门的业务办理,在符合有关规定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凡是有规定时限的必须在时限内予以办结。
三是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以“促进阳光行政、有效预防腐败”为目标,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出发点,不断提高办事公开工作水平。重点加强社会保障、人事任免、公开招考和职称评聘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监督。同时,设立了意见箱,开通了咨询热线,诚恳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建议和意见,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2016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3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0条;2.部门文件类(包括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信息0条;3.动态类信息265条;4.行政职权类信息(包括行政审批、执法等)200 条; 5.财政预决算信息8条; 6.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类信息0条;7.其他信息90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网站公开信息563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563条,新闻发布会公开信息0条,新闻媒体公开信息0条,政府公报公开信息0条。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0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0次,组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0次,发布政策解读稿0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0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0次。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6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7件,其中当面申请1宗,占14%;网上申请5宗,占71%;信函申请1宗,占14%,传真申请0宗。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57%属医保社保类信息,29%属劳动保障类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7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4件,占总数的43%,主要涉及×××(描述这些信息的范围)等信息。
“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或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1件,占总数的14%,主要是因为申请人申请的内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信息;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1件,占总数的14%,主要是因为申请人申请的内容为与我局无关;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1件,占总数的14%,主要是因为申请人没有明确具体征地项目名称。
四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我局2016年度依申请公开收取的费用(检索费、复制费等)为0元。
五 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6年度发生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宗,案件正在复议中。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宗。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着差距。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及公民法律和维权意识的不断加强,我局今后将重点从四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人社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使群众更多、更好地了解人社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内容;二是努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整合政府信息,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三是着眼于便民利民,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我局的门户网站,加快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完善;四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七 说明与附表
(一)其他说明(包括对统计指标的说明,以及其它一些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如统计期限、统计范围是否包括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等)
(二)附表
附表1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563 |
其中:1.组织机构 | 0 |
2.部门文件 | 0 |
3. 动态类信息 | 265 |
4. 行政职权类信息 | 200 |
5. 财政预决算信息 | 8 |
6.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类信息 | 0 |
7. 其他信息 | 90 |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 数量 |
申请总数 | 7 |
其中:1.网上申请数 | 5 |
2.信函申请数 | 1 |
3.当面申请数 | 1 |
4.传真申请数 | 0 |
5.其他形式申请数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7 |
其中:1.同意公开 | 4 |
2.同意部分公开 | 0 |
3.不同意公开 | 0 |
4.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 1 |
5.非本机关或信息不存在 | 1 |
6.与生产生活科研需要无关 | 0 |
7.申请内容不明确 | 1 |
8.其他 | 0 |
附表3 申诉情况统计表 单位:件
指标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1 |
行政诉讼数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