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办事指南(廉租房)
办理单位: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办理步骤:
1.申请: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
2.街道受理: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3.审核: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并在社区公示。
4.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评分。
5.批准和公示: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公示。申请人经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批准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按批准的保障方式进行轮候。
租赁补贴
租赁补贴是指廉租住房保障部门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按照廉租住房保障的补贴标准发放租金补贴,由其自行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详见另表。
实物配租
实物配租是指廉租住房保障部门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计收租金。
实物配租适用以下情况:
1.经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且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
2.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烈士遗属、优抚对象、孤老、3级以上(含3级)残疾人等家庭。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审核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