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2011年职业技能培训券实施方案
为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更好地促进和稳定城乡劳动力就业,根据《广州市职业技能培训券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实施培训券制度,切实推进我区劳动者职业培训和转移就业。希望广大劳动者把握机会参加职业培训,提高技能,早日走上致富之路。
一、专项设置:(见背面)。
二、培训对象:花都区户籍男性16至60周岁、女性16至55周岁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的以下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符合当年政策性安置的随军家属、城镇户籍在穗在职的企业职工、持《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卡》的高校毕业生在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申领。
三、培训券的领取和使用:领取时间:2011年1月1日起。报名地点:带身份证、户口簿,到花都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或各镇(街)劳动保障中心领取培训券。定点培训机构接受持券人报名后(培训券由定点培训机构收存),应尽快开班,并通知持券人开班时间。
四、培训券需知:培训券分为职业资格证书类和非职业资格证书类,有效期2年,到期前3个月或超出有效期未使用,可由持券人向发券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续期申请。每券可续期1次,续期时长1年。若培训券遗失或信息错漏,持券人可向发券单位提出补发或信息更正。符合条件的人员累计最多可申领6次(非职业资格证书类的培训券最多1次,职业资格证书类的同级别培训券最多2次),且每两年申领一次。已经参加过“同一级别、同一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并通过了职业技能鉴定考试,不纳入培训券发放的范围。
五、补贴标准:初级工:A类1200元,B类800元,C类600元;中级工:A类1400元,B类1000元,C类800元;高级工:A类1600元,B类1200元,C类1000元;二级技师1800元,高级技师2000元。非职业资格证书补贴,按《专项技能证书》200元、《创业培训证书》创业培训600元+创业实训400元、经政府批准的公益性协管员岗位培训300元、安监部门的《特种作业操作证》500元、技监部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500元、交通部门的《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500元、财税部门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电算化证书》400元。
培训券领取地点、电话号码 | ||
各镇(街)报名地点 | 电话号码 | 负责人 |
花都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新华街公园前路15号) | 86827402 | 商海涛 |
新华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新华街红珠路12号) | 86836451 | 何明才 |
花山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花山镇政府前) | 86848347 | 李从峰 |
花东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花东镇政府西侧) | 86762379 | 黄德祥 |
梯面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梯面镇金梯大道18号) | 86851199 | 卢思清 |
狮岭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狮岭镇苏屋路33号) | 22689666 | 黄相明 |
赤坭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赤坭镇经济发展公司办公楼旁) | 86717616 | 梁继友 |
炭步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炭步镇北街6号) | 86709133 | 骆烈灯 |
雅瑶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雅瑶镇聚福东路2号) | 86837123 | 陈志忠 |
组织机构:●花都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花都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 ●卢家治 36832630
本培训券实施方案以《广州市职业培训券政策解读》为准,由花都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