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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2011年职业技能培训券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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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更好地促进和稳定城乡劳动力就业,根据《广州市职业技能培训券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实施培训券制度,切实推进我区劳动者职业培训和转移就业。希望广大劳动者把握机会参加职业培训,提高技能,早日走上致富之路。

 

  一、专项设置:(见背面)。

 

  二、培训对象:花都区户籍男性16至60周岁、女性16至55周岁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的以下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符合当年政策性安置的随军家属、城镇户籍在穗在职的企业职工、持《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卡》的高校毕业生在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申领。

 

  三、培训券的领取和使用:领取时间:2011年1月1日起。报名地点:带身份证、户口簿,到花都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或各镇(街)劳动保障中心领取培训券。定点培训机构接受持券人报名后(培训券由定点培训机构收存),应尽快开班,并通知持券人开班时间。

 

  四、培训券需知:培训券分为职业资格证书类和非职业资格证书类,有效期2年,到期前3个月或超出有效期未使用,可由持券人向发券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续期申请。每券可续期1次,续期时长1年。若培训券遗失或信息错漏,持券人可向发券单位提出补发或信息更正。符合条件的人员累计最多可申领6次(非职业资格证书类的培训券最多1次,职业资格证书类的同级别培训券最多2次),且每两年申领一次。已经参加过“同一级别、同一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并通过了职业技能鉴定考试,不纳入培训券发放的范围。

 

  五、补贴标准:初级工:A类1200元,B类800元,C类600元;中级工:A类1400元,B类1000元,C类800元;高级工:A类1600元,B类1200元,C类1000元;二级技师1800元,高级技师2000元。非职业资格证书补贴,按《专项技能证书》200元、《创业培训证书》创业培训600元+创业实训400元、经政府批准的公益性协管员岗位培训300元、安监部门的《特种作业操作证》500元、技监部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500元、交通部门的《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500元、财税部门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电算化证书》400元。

  

培训券领取地点、电话号码

各镇(街)报名地点

电话号码

负责人

花都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新华街公园前路15号)

86827402

商海涛

新华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新华街红珠路12号)

86836451

何明才

花山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花山镇政府前)

86848347

李从峰

花东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花东镇政府西侧)

86762379

黄德祥

梯面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梯面镇金梯大道18号)

86851199

卢思清

狮岭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狮岭镇苏屋路33号)

22689666

黄相明

赤坭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赤坭镇经济发展公司办公楼旁)

86717616

梁继友

炭步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炭步镇北街6号)

86709133

骆烈灯

雅瑶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雅瑶镇聚福东路2号)

86837123

陈志忠

 

  组织机构:●花都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花都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 ●卢家治  36832630    

 

  本培训券实施方案以《广州市职业培训券政策解读》为准,由花都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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