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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假期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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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常产假(顺产,包括产前休假15天)

98

1、《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穗府办〔201541号)第13

201584日)

难产(剖腹产、会阴3度破裂者)

另加30

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

另加15

生育多胞胎者,每多生育1个婴儿

增加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

女方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1、《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

2016929日)

怀孕2个月以下流产的

15,配偶看护假1

1、《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穗府办〔201541号)第13

201584日)         

2、《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201381日)

 

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流产的

30天,配偶看护假5

 

怀孕4个月(含)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

45天,配偶看护假5

 

怀孕7个月以上发生死胎和早产不成活的

75天,配偶看护假5

 

取出宫内节育器的

2

 

放置宫内节育器

3

 

施行输卵管结扎的

30天,配偶看护假3

1、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穗府办〔201541号)第13

201584日)        2、《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201381日)

 

施行输精管结扎的

10天,配偶看护假3

 

施行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手术的

14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穗府办〔201541号)第13

20158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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